一审胜诉!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时效将尽,3个月后彻底错失

紧急预警!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相股份,证券代码:300427)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进入最后维权窗口期,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8日正式截止,目前仅剩3个月!当前相关立案材料仍在持续向法院递交,且该案已有一审胜诉案例,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务必抓紧时间,切勿错失挽回损失的最后机会。

案件核心脉络清晰可查,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正式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跨度6年的多项严重违法事实被彻底查实,违规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监管详细核查,红相股份的两大核心违规行为触目惊心。其一,信息披露长期造假,2017年至2022年六年期间,公司及多家子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持续虚增(减)营收和利润,导致六年年度报告均存在重大虚假

其二,欺诈发行情节恶劣,违规融资屡触规融资规模巨大,破坏资本市场融资秩序。此外,为红相股份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也被监管依法处罚。

值得庆幸的是,受损股民维权已有明确支撑,目前该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红相股份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投资者的赔偿请求,为后续更多投资者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参考,也进一步明确了红相股份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结合监管处罚、一审胜诉判例,本次红相股份股民索赔条件已明确,无模糊空间。

红相股份(300427)股民索赔条件: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发起索赔,主张自身投资损失(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再次紧急提醒,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8日正式截止,目前仅剩3个月,时间极其紧迫,一旦逾期,投资者将彻底丧失法定维权权利,此前的损失也将无法挽回。

当前相关立案材料仍在持续向法院递交,符合条挽回自身合法财产损失。

成功案例:

三圣股份、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一审胜诉!红相股份(300427)投资者索赔时效将尽,3个月后彻底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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