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中水务,60018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胜诉判决的落地,这场涉及超27亿元关联资金占用违规的维权行动迎来关键突破。投资者获得胜诉,后续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将大概率胜诉。

2024年9月29日,黑龙江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直指公司两大核心违法事实,公司及关联方、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375万元,彰显了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其二,重大投资事项未按规定审议且迟滞披露。2021年,国中水务计划出资7.6亿元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并已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但该事项未按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对外披露,直至2022年5月才通过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补充披露,严重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国中水务(600187)的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12日至2024年8月25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8月26日及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国中水务(600187)股民一审胜诉,索赔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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