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创时尚,证券代码:603608)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州中院判决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
案情回溯,2024年5月1日,天创时尚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 年4月30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或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九颂”)与自然人吴某某、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美妆科技”)实际控制人、深圳快美妆传播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签订协议,约定深圳九颂以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的股权;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股权于2022年6月以0 万元价格从平潭尚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尚见”)处购得,在深圳九颂向吴某某购买快美妆科技股权时,平潭尚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上述交易穿透后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01200210145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