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坚科技,002779)在2026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吴明根和鲍嘉龙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0万和60万元。

经查,2024年11月15日,中坚科技相关人员参与相关产业会议及合作签约相关活动后,在未完成合作备忘录签署、未正式落地合作协议的前提下,违规对外披露合作信息。2025年2月19日,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开宣称,已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再次重复该合作签约内容。但经查实,截至2024年年报披露时,案涉合作备忘录始终未完成用印签署,相关合作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凡符合于2025年2月19日到2026年4月27日之间购买中坚科技(002779)股票,并于2026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中坚科技(002779)被行政处罚,股民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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