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紫鑫药业发布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不动产以物抵债的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2022)吉0502执1507、1508号《执行裁定书》《公告》,因申请执行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执行纠纷一案,公司子公司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因无人参与竞拍,两次拍卖均已流拍。申请执行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向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申请以31,345,867.30元的价格以物抵债,要求公司将房屋内物品搬出资产的钥匙交付法院。

本次以物抵债对公司的影响,紫鑫药业在公告中称: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为吉林紫鑫药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3年1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网上公开

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紫鑫药业说明子公司不动产以物抵债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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