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68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ST丹邦)于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及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4,429,736.57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2,607,380.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52,399.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27,345.04元(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因触及了其与东北证券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有关条款,且在与招商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部分股票被动平仓及司法划转。

  7、除上述事项之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部门未能准确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进行预计,未充分对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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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68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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