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个亿的债券欺诈案,投资者的惨重损失到底应该是由谁来承担?,今天我要讲的内容是,在我们所承办的大量的复杂疑难纠纷里面有一类涉及到金融案件,大家知道一个问题,无论是公司上市发行股票,还是公司发行企业

大家都知道轰动一时的杭州“五洋案”的欺诈发行案,所谓的什么是债券欺诈发行呢?是公司通过虚假的、虚构的、通过手段做假造成的财务数据,导致了公司跨过了相关的机构监管,允许上市发行公司债,但是大家要知道,通过伪造、捏造数据的话,将来必然会导致公司的资质纰漏都是虚伪的,那么这个案件投资者连本带利的损失己经达到了7.4个亿,杭州的中院还有浙江的高院对这个案子做出了最终的结论,投资者的这7.4个亿难道就只由公司本身来承担吗?显然不是,这个案件大家记家来看整体所有的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中介环节大概连带赔偿责任达到2.56个亿,所以大家要知道在日常投资也好,在买上市发行股票也好,在买债券股票也好,大家要在前期做一个自我初级的防范,大家要对相应的上市公司好,作为中介承销商这个证券公司也好,大家的责任也越来越多了,那么社会舆论对于这场事件就是让看门人必须睁开眼睛。


北京经济纠纷律师-债券欺诈发行,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