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界谈论敏芯股份科创板上市,需懂得两条时间线,上市审核时间线和专利纠纷时间线。
上市审核时间线
2019年11月1日,敏芯股份申请科创板发行上市获得受理;
记住:不是专利问题)。
专利纠纷时间线
专利纠纷包括专利侵权、专利权属和专利无效三者构成的直接专利纠纷,还包括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二者构成的间接专利纠纷。
直接专利纠纷(38起)
专利侵权纠纷(10起)
2019年7月29日,歌尔股份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敏芯股份和百度网讯侵犯其3项专利权,索赔1000万元。
2019年11月18日,歌尔股份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敏芯股份和百度网讯侵犯其1项专利权,索赔3000万元。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敏芯股份和百度网讯侵犯其2项专利权,索赔4500万元。
子在青岛中院起诉敏芯股份和华阳电子侵犯1项专利权,索赔1000万元。
五波专利侵权诉讼,2个法院,10项专利,1.5亿元索赔金额。起诉的时间点不可谓不讲究。传闻敏芯股份将于科创板上市,来一波1000万元;发行上市受理了,来一波3000万元;传闻即将恢复发行上市,来一波4500万元;恢复发行上市了,来一波5000万元;审议完成,来一波1000万元。
专利权属纠纷(8起)
2019年11月25日,歌尔泰克在苏州中院起诉敏芯股份、梅嘉欣等,认为梅嘉欣的1项职务发明专利应属于歌尔泰克。
2019年12月25日,歌尔股份在苏州中院起诉敏芯股份、唐行明等,认为唐行明的4项职务发明专利应属于歌尔股份。
中3项的同技术实用新型,但未显示敏芯股份选择了一案双申。
专利无效纠纷(20起)
效宣告。
芯股份的1项美国专利提起单方复审程序(EPR)。
自然人中,王云飞是歌尔股份的专利发明人之一。敏芯股份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权38件,即50%的发明专利权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歌尔股份可能还教会了一个高徒。光峰科技对极米科技的全部发明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而且都是一个已经上市的公司对一个正在上市公司发起专利无效宣告。
间接专利纠纷(3起)
起诉敏芯股份不正当竞争。
41起专利相关案件傍身的敏芯股份,仍然成功在上市而且是科创板。同时其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率为1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170081%,上市当日涨幅最高269.4%,最终收盘涨幅269.4%,都显示敏芯股份是受资本市场追捧的。
以前,阻击竞争对手上市的方式更多是举报和爆料,但现在不一样了,科创板是利用知识产权中的专利阻击的。
有文章统计说科创板上市公司涉及知识产权的阻击案例占所有阻击成功案例的50%,这个数据过于看重知识产权在资本市场的份量了。
一个公司能否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其涉及财务、法务、研发、人力、市场、经营模式等因素,很多因素是不可逆的,而知识产权作为法务、研发和人力中的一部分,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是有多种方案来解决的。
资本市场不会被知识产权左右,知识产权却觉得自己能决策资本市场。
敏芯股份在资本市场解决掉傍身的数十起专利纠纷案件,才是更值得我们学习的,那些一切只为阻击竞争对手上市而发起专利纠纷的案例,其实是阻击者在市场中竞争不过竞争对手。(专利权,本质为利还是为命?
)
索赔
歌尔股份索赔1.5亿元,在歌尔股份未给出明确的计算方法情形下,敏芯股份更换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根据如按照发行人综合净利率测算《专利法》项下“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在认定发行人侵权的前提下发行人因上述全部 10 项诉讼可能被要求承担的赔偿金额合计为 12.12 万元。”,毕竟歌尔股份起诉敏芯股份专利侵权的产品的销售金额合计不足72.07万。
敏芯股份的计算方法也是有法可依,并且也大于10项专利侵权均成立的法定最低赔偿额各1万元,可是对于歌尔股份来说,即使法院支持了维权合理支出,这12.12万元也远远低于1.5亿元索赔金额的案件受理费。
侵权
歌尔股份用于维权的10件专利,4件已经有了无效决定,2件全部无效和2件部分无效。当前状况是2件为部分无效和6件当前有效,这也还是风险点,在资
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因此敏芯股份的产品不构成侵权。”
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另外,就是说歌尔股份起诉的专利不涉及敏芯的核心技术和不涉及敏芯的在研项目。
权属8件专利权属其实是5项技术方案,当权属纠纷是离职一年内的职务发明纠纷时,是可以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的,毕竟侵犯商业秘密是可以刑事的,而歌尔股份未采取侵犯商业秘密维权。
一项专利权对于一个公司,可能根本不重要,就如敏芯股份所说的:
专利权不涉及核心技术也不涉及在研项目,再者专利是无账面价值(这也是专利不入公司无形资产的好处),其次这些专利都是技术储备。
成原告歌尔的职务发明。”
上述这些可能是事实或证明材料,但是敏芯股份对涉案的8件专利中的部分专利发明人进行著录项目变更也是事实,特别是同样技术方案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区别仅在于“本发明”和“本实用新型”)进行发明人变更后的发明人是不一致的。
2019年8月27日是早于歌尔股份发起第一波专利权属诉讼的11月25日,具体发明人信息变更内容可以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了解并且还可以与公开/公告文本的发明人信息对比。
权属诉讼案件涉及两个关键人:梅嘉欣和唐行明。梅嘉欣是敏芯股份的副总经理,持股3.12%,成为上亿资产富豪;唐行明在敏芯股份的工作感觉就像是一个“苦逼“的IP in-house。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是有关联的,就看怎么将事件联系起来,就能在谈判中成为杀手锏或在诉讼中成为优势证据。
无效这是歌尔股份为釜底抽薪还是欲阻碍敏芯股份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不论怎样,歌尔股份是花钱和精力为敏芯股份来了一次高质量专利筛查,说不定后续还得挨敏芯股份的专利侵权诉讼。
无效宣告请求人看着非常的无厘头,都知道是歌尔股份在无效宣告,还找4个自然人来提出,其中1个还是自己的专利发明人,另外3个人不是歌尔股份的专利发明人,那就也推定是3个“苦逼“的IP in-house。
敏芯股份表示“7项专利所述的部分技术特征应用于发行人产品中,其余12 项专利未应用于发行人的在售产品中。”且均为技术储备,还有1件是美国的专利且是国内专利的同族。
需要找外部单位来背书,找到一家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背景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全资子公司苏州慧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具
第一波无效的3件专利的无效决定均是部分无效,美国专利是其中1件的同族。
这些都没能消除敏芯股份的潜在风险,那就得来一个保障“针对前述风险,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的相关应对措施;若上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最后形成对公司不利结果,则本人将承担生效判决结果所认定的应由发行人承担的赔偿金或诉讼费用,并向公司补偿因上述专利诉讼及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损失,以避免发行人和发行人上市后的未来公众股东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这样,敏芯股份在科创板成功注册上市,首日股价还挺喜人。
歌尔股份发起的40起案件还继续吗?
专利侵权案件可以继续,反正诉讼费已经缴了不少,只是获赔金额难预料;专利权属案件胜诉可能性不小,敏芯股份的事实证明是可质疑的;专利无效案件就算了。
但想问歌尔股份的是,您发起的40起案件,怎么没有1件击中敏芯股份的核心技术和主要收入产品?
敏芯股份舍得掏钱,但把事办好了,并且办得很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