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预征集
:年09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1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特别提醒: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孚日股份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孚日股份于2021年1月19日公布《公司自查提示性公告》,具体违法事项如下:
孚日股份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998亿元。
三、
82054386
近期新增可索赔股票:
(ST长方)
本团队近期开庭案件【部分】
2月16日,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件开庭
2月21日, 投资者诉同洲电子案件开庭
3月6日, 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件开庭
3月16日, 投资者诉大东南案件开庭
3月23日-24日,投资者诉中科云网案件开庭
4月18日, 投资者诉刚泰案件开庭
常见问题解答
股民维权现状如何?
一般而言,如果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的几率比较大。
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赔偿损失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已经被有关机关认定。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是,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作出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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