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0300:维维股份股票索赔登记及法律策略

表示,因维维股份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中国证监会认定,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维维集团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的报告期内,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

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查实,2017—2019 年期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维维六朝松面粉产业有限公司、维维粮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通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徐州正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铜山县棠张包装箱厂、徐州秋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徐州永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长旺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中间方,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维维集团。上述资金划拨不是基于真实业务发生,实质构成维维集团对维维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经统计,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2,900,000元,占维维股 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其中1月-6月累计占用477,000,000元,当年归还529,900,000元,期末占用余额173,000,000元。2018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800,000元,占维维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98%,其中1月-6月累计占用551,320,000元,当年归还646,800,000元,期末占用余额250,000,000元。2019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1,153,650,000 元,占维维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占用全部发生在上半年,当年全部归还。

中国证监会认为,维维集团是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上述资金占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披露。维维股份未按规定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 述违法情形。

维维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指使维维股份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情形。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维维股份、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及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00300:维维股份股票索赔登记及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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