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国庆长假期间,证券投资者维权案件再传喜讯,投资者诉ST天成(600112)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全额胜诉。据悉,ST天成在资产置换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于2017年1月26日预告称,预计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将实现扭亏为盈。2017年4月24日,ST天成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却显示为亏损9700万元。由于二者之间的差异过大,证监会于2018年1月11日对其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7日,证监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天成构成虚假记载,决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目前已有243名投资者向ST天成索赔4852.58万元。

同时,ST天成还因为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规情况,已构成违反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五)条规定的情形,从2019年5月24日起,公司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原来的“天成控股”变更为“ST天成”。

盈利千万,更正为亏损近亿,不具有重大性,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且认为投资者的损失是因为系统性风险所致;但法院在征询行政主管机关和专业机构之后,最终做出了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根据判决,在2017的索赔数额已远远超过ST天成的年度利润,ST天成计提预计负债后,将会对其未来的业绩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投资者索赔ST天成一审胜诉 赔付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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