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间,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引爆科创板块,据告知书显示,该公司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被证监会重罚1.5亿。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晚另一家明星IPO同样因财务造假被罚94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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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年报财务造假

虚增收入利润,重罚1.5亿

上周六晚,科创板企业Z1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公告披露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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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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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招股说明书》造假

1、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据悉,Z1公司通过与其他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296,307.13元,虚增利润186,735,305.01元。具体情况如下:

2、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2017年-2019年期间,Z1公司三次买入杭商资产共计2亿的私募基金产品,并多次签订投资合同,实际上,资金经杭商资产多次转入Z1公司关联方。但Z1公司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3、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招股说明书》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实际上,隋田力通过他人代持Z1公司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但Z1公司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情况。

意外的是,本案中的隋田力是2021年上市公司连环爆雷事件的“主角”。在他编织的“专网通信”的局中,已经“引爆”了10家上市公司,涉及损失金额接近200亿元。

02

上市后年报造假

1、连续两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上市后,Z1公司通过与其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具体如下:

2、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

3、虚增在建工程款支出

2021年,Z1公司期末在建工程款中,有36,320,600.00元没有对应实际成本发生,虚增在建工程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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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最终,证监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决定:

1、对Z1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6,000,440元罚款

2、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财务总监应岚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800万和0万元;对其他相关人共计罚款1150万。

以上共计罚款约1.5亿。

同时,林应、应岚组织、指使上述行为,二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董事刘雪松知悉、参与财务造假行为,5年禁入证券市场。

2

虚构业务虚增利润,被罚9492万元

同日,另一家IPO企业Z2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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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01

上市前欺诈发行

1、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Z2公司《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具体情况如下:

2、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Z2公司《招股说明书》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00.12万元。

02

上市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Z2公司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9年,涉20万元也未在年报中披露。

02

处罚决定

最终,证监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决定:

1、对Z2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2、对时任董事长郑穆、董事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485万。

上述罚款共计9294.34万元。

同时,郑穆、罗铁威指使Z2公司从事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终身进入证券市场;总经理钟国裕、财务总监李燕霞,知悉并隐瞒相关担保事项,参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5年禁入证券市场。

3

事发前有“信号”,曾均被“非标”

专业人士发现,两家公司上市以来,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受到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另外,两家公司上市以后均被审计机构出具过“非标”审计报告。

01

什么是“非标”?

上市公司每年要按时披露年报信息,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其进行审批,以审计报告给出意见。

通常,审计报告意见有五种: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代表这份财报真实可信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一定的可信赖度,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保留意见:可能发现财报有重大错报,沟通后仍未更正,或者不好意思讲,干脆“无法判断影响”;否定意见:投反对票;无法表示意见:弃权。

最严重的是“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他代表这份财报无法保证真实性,投资者最好回避。

02

多次被出具“非标”警示

今年4月,Z1公司进行2021年年报披露时,因存在部分财务数据无法查清的情况,审计机构对该公司出具了包括“带强调事段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非标报告。

9月,上交所对该公司半年度报告再次发出监管问询函。当时,该公司3名独立董事和1名监事表示对半年报无法保真,在审议中投了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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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

自该公司2022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后,该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划扣、投资者诉讼等风险更是接连爆发。

今年4月,因该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均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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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实施,严厉打击

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01

两家公司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

日前,上交所已对两家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如果此次Z2公司被退市,将是创造上市时间最短的纪录,同时也会是科创板第一家退市的个股。

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Z1公司、Z2公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示的违法违规事项,上交所将立即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流程。

后续,上交所将持续关注行政处罚进展,并将根据处罚结果和退市规则,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流程。

02

退市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最直接的影响是退市会使上市公司的估值变得很低,这样公司就不值钱了,从而导致公司的股份也就不值钱。

退市会让公司的融资变得有限,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融资会比较容易,且成本也比较低。但退市后,融资会变得比较困难。

退市会给公司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伤,也会降低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股民不再愿意对其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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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违规行为

科创板自设立之初,即确立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原则,此次对两家公司的重罚,也彰显了监管机构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

此外,两家公司的处罚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证监会对Z1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40,500.22万元的20%,即81,000,440元罚款;对Z2公司处以非法所募集资金的3%,即3,068.52万元罚款。

同样是财务造假,为什么两家公司的处罚力度不同呢?

Z2公司造假行为适用旧证券法第条,他的违法事实界定的是“欺诈发行”;Z1公司适用新证券法第条,违法事实定性为“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所以从金额上看,Z2公司被处旧证券法标准:非法所募集资金的1~5%,Z1公司被新证券法标准: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的1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如今的市场监管日渐趋严,上市公司发行人不能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瞒天过海”。

企业应该依法经营,向投资者如实披露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有一天会被市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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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分别被罚1.5亿和9492万!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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