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21 日晚,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9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0 号)。
经查明,泽达易盛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泽达易盛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2 条第(一) 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泽达易盛欺诈发行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对泽达易盛开出8600余万元罚单,因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4月21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泽达易盛案,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收到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准备材料办理股票索赔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流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该股票的交易流水对账单等(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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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委托手续
4、后续诉讼事宜由我们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