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全网最细致的长投讲解了,全文字数3万+,一句一句分析背后的逻辑及应试技巧,再不懂我也不知道该咋帮你了
第一遍看不懂没关系,因为前面的有些名词在后面学习(例如什么是合营企业、权益工具等),先顺着往下走,整章学完再回头查缺补漏
一、联营企业投资
1、“联营企业投资,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分析:考试中一般会以题干的形式出现,考察对联营企业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例,”甲企业在购入乙企业20%股权后,可以对乙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说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及后续计量
2、“施加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不衡量影响的重大程度),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分析:投资单位拥有参与决策权即可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一般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派有董事,但不必衡量提议的被接受程度
例,甲企业购入乙企业20%股权,并派遣王某任职乙企业董事成员,参与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王xx在职期间均参与各次董事会议并提议,但均未被采纳
本例中,甲企业派驻的王xx有权参与乙企业的重大董事会议并提议,因此判断甲企业可以对乙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初始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即使提议均未被采纳,但并不影响其经营决策参与权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
“购买方(或合并方)应于购买日(或合并日)确认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对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投资的持有一般会参照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进行”
分析:不论是适用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权益法,还是适用子公司的成本法,投资方都需要在某一时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日: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时点
例,甲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甲公司于2×31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80%股权,形成控制。因此甲公司应于购买日(1月1日)确认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日: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时点
例,甲乙公司同属于A集团下的子公司,甲公司于2×31年1月1日自A集团购入乙公司80%股权,形成控制。因此甲公司应于合并日(1月1日)确认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当然,考试中不是简单让你去分别“非同一控制叫购买日”、“同一控制叫合并日”,而是重点考察哪一天是购买日(或合并日),这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考试一旦购买日(或合并日)判断错误,后面的答案就就不用看了,肯定全错
2、“对于合并日(或购买日)的判断,同时满足以下有关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分析:考试中关于购买日(或合并日)的判断不会太复杂,因为一旦错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就会出现差错,后续计量也跟着出错,几十分的大题直接全军覆没,中注协不会在购买日(或合并日)的地方难为考生,初始及后续计量才是考试重点
例,2×31年4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以一批资产作为对价支付给A公司,A公司将其所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2×31年5月31日,甲公司与A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收购协议。2×31年6月30日,甲公司将作为对价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给A公司,参与合并各方均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甲公司于当日起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与A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分析:本例中,因为甲公司与A公司在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因此合并类型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甲公司与A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收购协议”满足(1)
未提及条件中的(2),默认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已获得批准
“参与合并各方均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满足(3)
“甲公司以一批资产作为对价支付给A公”满足(4)
“甲公司于当日起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满足(5)
这五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最后时点为”2×31年6月30日”,因此购买日为2×31年6月30日,考试一般去寻找满足所有条件的最后时点,即为购买日(或合并日)。
工商登记等手续未变更一般不会影响企业实际取得控制权,不作为判断投资方是否取得控制权的依据
3、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权益法)
分析: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联营企业)或达到共同控制(合营企业)均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区分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相关交易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分析:用现金购买对方股权达到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包括应支付的价款加上直接相关税费
考试中的案例较为简单,一般权益法下发生的相关税费都作为直接相关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例,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的印花税作为直接相关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因为如果不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就不会产生该印花税
例,为达成股权收购,投资方员工为调研发生的差旅费不作为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因为差旅费的发生与股权收购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可能达成收购也可能不达成),所以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2)“企业在支付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对方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分析:简单来说,你的公司资产减去负债后价值90元,那么我支付90元就可以获得你公司的全部股权,但是你的负债中有10元是要付给原股东但是还没付的现金股利,那我干脆直接多支付10元给原股东,到时候发放股利的时候直接给我就行了,所以说,你的公司还是价值90元,10元是我买你的负债,也可以选择不买
例,甲购买乙20%股权后可以对乙施加重大影响,实际支付价款1000万元,其中包括乙公司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0万元,另发生直接相关税费支出10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是多少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100+10=91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910
应收股利 100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析:简单来说就是投资方用自身或自身持有的其他方的股票来购买被投资方的股票或股权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应当按照所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分析:股票的公允价值通常可以理解为交易市场上的股价。考试中,发行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一般会直接给出,例如甲公司通过增发股票100万股购买非关联方乙公司20%股权,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
“为发行权益性工具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工具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分析: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经常出现,不管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下,发行权益工具时支付给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工具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均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为什么呢?
因为手续费和佣金是和发行股票直接相关(不发行股票就不会产生佣金和手续费),和购买被投资方股权是间接相关(即使发行了股票,也有可能因为投资方或被投资方违约等原因导致本次收购不达成)
所以,与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费用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而是冲减发行股票的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价款超过股本面值的部分,佣金和手续费会减少实际收到的价款,所以调减资本公积)
例,甲公司通过增发股票100万股购买非关联方乙公司20%股权,可以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向承销商支付佣金和手续费40万
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万(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贷:股本 100万(股票的面值是1元/股,共100万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0万(应收到公允价值200万,支付佣金手续费40万,股本100万,因此股本溢价=200万-40-100=60万)
银行存款 40万(支付佣金和手续费)
“该部分费用(佣金和手续费等)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分析:为什么资本公积溢价不足,要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因为发行股票不同于出售商品等,企业出售商品获得的是利润,收入、成本、利润涉及的损益科目都在利润表中反映
而发行股票是出售的本公司所有者权益,获得是股东投入,所以发行股票的股本及溢价都在所有者权益科目反映,由于所有者权益其他科目: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股本等都有具体的核算内容,因此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不足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分析:通俗来讲,就是谁的价值更公允,更贴近市场价值,就用谁的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考试很少会涉及,而且不会和正常思维逻辑冲突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析:股东以持有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对价来入股被投资企业,比如,A企业用其持有的B企业的股份为对价,来购买C企业的股份/股权,这就是投资者(A企业)投入给C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份)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分析:合同或协议约定长投的价值是多少,就按多少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除非不公允,也就是说,谁的价值更公允,更贴近市场价值,就用谁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4)以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债权人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分析: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投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相关直接税费(后面有专门章节讲解)
“(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投初始成本按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溢价冲减所有者权益科目以确保整个集团内的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你自家的东西,在内部想怎么卖怎么卖,卖多高都无所谓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不同了,因为涉及到了外部独立第三方,外面市场上的东西都明码标价,谁都不是傻子,你出价太低了人家不卖,出价高了自己吃亏,买卖双方都想要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达成交易
所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允
“①非同一控制下长投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分析:你支付的价款或资产或负债或证券,在市场值多少钱,你买回来的股权就值多少钱
现在有几个概念需要注意:
被投资单位:公司账面上的数是账面价值,公司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公允价值
投资单位:出资的资产在账面上的数是账面价值,资产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你用手里资产的公允价值,买对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你可能会付的多,也可能会付的少
比如你想收购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净资产在市场上价值100(公允价值),但出价120
你看中了这家公司的潜力,于是你付款120,因为在你眼中,他确实值这个价钱,这个价格很公允
所以,合并成本,就是你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比如对方欠钱没还,你帮还,这也是你付出的成本)+发行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中,所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A、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分析:等于先把固定资产在市场上按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的步骤,直接用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股权处置固定资产的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前面固定资产章节讲解过)
“B、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投资收益(如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则计入留存收益)”
分析:等于先把长投或金融资产在市场上按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步骤,直接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对方股权处置金融资产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金融工具章节讲解,不会别着急)
“C、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分析:等于先把投资性房地产在市场上按市场价(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步骤,直接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对方股权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前面投资性房地产章节讲解过)
“③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分析:就像前面讲的例子,这家公司的市场价(公允价)是100,对方却开价120,你觉得值,所以你付款了这时,你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就和对方的公允价值产生了一个差额,可能付多,也可能付少
这里有一个重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报表不做调整,合并报表章节详细讲解
因为合并要编制合并报表,而且这个差额是因为企业合并而不是母公司在自身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所以不在个别报表中调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购买做入账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留存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A、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分析:还是上面的例子,你付了120,对方在市场上却只价值100,说明你付多了,但是你觉得对方有潜力,你愿意多支付这20这20就是商誉,或者说是对方的品牌溢价
“B、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分析:一样的道理,多付给对方的,形成商誉,少付给对方,那就说明是负商誉,对面亏了就说明你赚了,所以计入合并报表的营业外收入中(合并报表章节详细讲解)
4、“对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计量”
分析: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看双方的最终控制方是否为同一集团
例:A公司和B公司的母公司同为甲集团,A公司从甲集团购买B公司的100%股权,成为B公司的控制方,由于都是在甲集团内部交易,所以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如果A公司和甲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从甲集团手中购买B公司100%股权,这种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分析:合并类型有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A购买B公司股权,成为B的母公司,A、B都存在,A+B=A+B
新设合并:A购买B公司股权,成立C公司,A、B消失,A+B=C
吸收合并:A购买B公司股权,A存在,B消失,A+B=A
考试重点在控股合并,其他两种了解即可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有商誉要加上商誉)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分析:支付现金——以银行存款购买对方股权;转让非现金资产——用资产投资入股;承担债务方式——欠的钱不用还了,直接转做股权(债转股)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有商誉要加上商誉)”
分析:例,甲集团为A、B公司的最终控制方,A从甲集团手中购买B公司100%股权,控制B公司
合并日,A购买B公司的成本,要按B公司在甲集团合并报表中净资产(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100%(100%是购买B公司的份额),考试一般会直接给出,直接用就可以
如果考试没有给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但给了B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可以直接拿来用
为什么可能有商誉?
分析:子公司可以是集团直接投资成立,这种情况不涉及商誉;也可以是集团从外部购入,这种情况可能产生商誉,比如对方价值100万,而集团支付给对方150万,这多出来的50万就是商誉
但考试过程中注意,商誉不乘持股比例!
例,甲集团从没有关联关系的其他集团购入B公司80%股权,B公司80%股权公允价值100万,甲集团支付150万,这50万相当于商誉
之后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从集团购入B公司80%股权,成为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在甲集团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
那么A购买B公司的成本为:200*80%+50=210
商誉没有乘持股比例,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乘持股比例,是因为集团将B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合并,代表B公司所有的净资产,但这50万的商誉只是集团购买80%股权时形成的,所以不乘持股比例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如果是子公司是外部购入,那么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别急,等式后面这句话后面会学到,可以先背两边找找感觉
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
例,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时确认了商誉80万,因为A+B=A,所以商誉体现在A公司个别报表中,也就成为了A公司净资产的一部分,如果同一集团内其他公司在购买A公司股权时,直接用包含商誉的净资产乘相应持股比例就可以了
“同一控制下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差额的处理”
分析:为什么会有差额?
因为同一控制下初始成本是按被投资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定的,所以支付的对价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就有可能不相等,付的钱可能多也可能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分析:为什么有差额要冲减所有者权益科目呢(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同一控制下,也就是在同一集团内进行的股权交易
例,甲集团有1000元,投资100元成立了A公司,投资200元成立B公司。甲集团剩余700元,是A、B的母公司。现在B公司要从甲集团手中花110元购买A公司
虽然B公司花了110元,但准则规定,B公司只能按100元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为什么?
假设B公司按实际支付价款110元入账
外部投资者看到A公司在甲集团合并报表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只有100,但B公司报表却显示花了110元购入(按支付价款110元入账)
这或许会误导投资者,觉得A公司价值是不是被低估了,其实很值钱,不然B公司为什么多花钱买他的股权呢,然后就有可能吸引投资者来买这家公司的股票
如果是这样,那集团内部可以随意操纵股价了,A公司业绩不好,让另一家子公司花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来收购,然后把这种虚假的增值体现在财报上,就可能严重误导投资者
所以,只要你们是一个集团的,不管你多支付或少支付多少钱,不管你真值钱还是假值钱,只要没有出售给外部第三方,也只能按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那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钱怎么办呢?
还是这个例子,A公司只值100元,B公司给了母公司甲110元,那是甲公司赚了10元吗?
并不是
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A、B公司的钱都是甲公司出,你就算给我150,那也是我的钱,把各个公司的钱加在一起,我没有赚也没有赔,只是钱从左右转移到右手而已
所以B公司多支付10元,不是B亏了,而是放进母公司口袋了
整个集团有1000元,这1000就是所有者权益,因为本次股权交易没有涉及外部第三方,所以收购前后所有者权益不会变化
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
贷:银行存款 110
亏损或盈利是利润表中的数据,因为B公司多支付的10元不是亏了,只是集团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所以这10元冲减资本公积
母公司多收了10元,不是赚了,所以同样会增加自己的资本公积
母公司资本公积多计10,B公司资本公积少计10,整个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任何影响
如果B公司资本公积只有5元,现在要冲减10元,那怎么办呢,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因为其他所有者权益科目都有具体核算内容,只能冲减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分析:同样的道理,股本都是每股1元,比如上面的例子,B公司发行55股普通股来收购A公司,每股市价2元,也就是说用市值110元的股票来购买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股本 55(每股1元,共55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100-55)
“合并方发生的中介费用、交易费用的处理”
分析:
权益法(联营或合营):与股权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都应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而与股权收购间接相关的费用,都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成本法(子公司):同一控制或同一控制下下合并方/购买方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审计、法律等相关费用,不论直接或间接,在发生时均计入当期损益(合并章节详细讲解)
例,权益法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审计的目的是帮助投资者判断是否应该收购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出来之后,可能收购,也可能不收购,所以审计费属于间接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权益法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印花税是产生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签订完合同之后,即本次收购已经达成,所以印花税是属于与股权收购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但以上合并方或购买方支付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合并过程中都计入当期损益
“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分析:不管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与发行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都冲减资本公积,不足的冲减盈余公积和股本溢价
“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分析:负债章节详细讲解,先有印象即可
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分析:什么是一揽子交易?
例,我想收购你的公司,你的公司价值100万。我们约定,我第一次收购20%,但是只支付你1万,第二次收购剩余80%,支付99万,这种情况就类似一揽子交易
虽然是分步骤进行,但最终目的是要全部收购,而且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支付的金额与收购股权的比例不匹配,上例中,我花1万就买了你价值20万的股权(100*20%)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分析:与之前的处理一样,没有特殊之处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分析:与之前处理一样,没有特殊之处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分析:因为是分步实现的控制,所以在达到控制之前,可能存在权益法下确定的其他综合收益(后面权益法会学到)
在由权益法转换到成本法之后,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先不用处理,等到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再统一进行结转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投初始成本按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溢价冲减所有者权益科目以确保整个集团内的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你自家的东西,在内部想怎么卖怎么卖,卖多高都无所谓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不同了,因为涉及到了外部独立第三方,外面市场上的东西都明码标价,谁都不是傻子,你出价太低了人家不卖,出价高了自己吃亏,买卖双方都想要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达成交易
所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允
“①非同一控制下长投合并成本=支付价款或付出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分析:你支付的价款或资产或负债或证券,在市场值多少钱,你买回来的股权就值多少钱
现在有几个概念需要注意:
被投资单位:公司账面上的数是账面价值,公司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公允价值
投资单位:出资的资产在账面上的数是账面价值,资产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你用手里资产的公允价值,买对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你可能会付的多,也可能会付的少
比如你想收购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净资产在市场上价值100(公允价值),但出价120
你看中了这家公司的潜力,于是你付款120,因为在你眼中,他确实值这个价钱,这个价格很公允
所以,合并成本,就是你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比如对方欠钱没还,你帮还,这也是你付出的成本)+发行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中,所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A、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分析:等于先把固定资产在市场上按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的步骤,直接用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股权处置固定资产的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前面固定资产章节讲解过)
“B、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投资收益(如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则计入留存收益)”
分析:等于先把长投或金融资产在市场上按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步骤,直接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对方股权处置金融资产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金融工具章节讲解,不会别着急)
“C、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分析:等于先把投资性房地产在市场上按市场价(公允价)卖了,然后买对方股权,只不过省略了中间步骤,直接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公允价)买对方股权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前面投资性房地产章节讲解过)
“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分析:就像前面讲的例子,这家公司的市场价(公允价)是100,对方却开价120,你觉得值,所以你付款了这时,你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就和对方的公允价值产生了一个差额,可能付多,也可能付少
这里有一个重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报表不做调整,合并报表章节详细讲解
因为合并要编制合并报表,而且这个差额是因为企业合并而不是母公司在自身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所以不在个别报表中调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购买做入账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留存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与账面的差额)(可借可贷)
“A、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分析:还是上面的例子,你付了120,对方在市场上却只价值100,说明你付多了,但是你觉得对方有潜力,你愿意多支付这20这20就是商誉,或者说是对方的品牌溢价
“B、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分析:一样的道理,多付给对方的,形成商誉,少付给对方,那就说明是负商誉,对面亏了就说明你赚了,所以计入合并报表的营业外收入中(合并报表章节详细讲解)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
1、后续计量的原则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分析: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工具都是购买被投资方股权,但需要根据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选择不同的初始及后续计量方法
控制→适用成本法
共同控制(合营)、重大影响(联营)→适用权益法(共同控制也是权益法)
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后续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现在不用纠结成本法、权益法的定义是什么,下面在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后,自然会对概念有一个大概的印象,等学完再做一下总结,事半功倍
2、投资性主体
”①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分析:通俗来讲,一般企业把钱交给投资性主体,投资性主体通过购买基金、债券、股票等理财产品来使委托人的资本增值,从而在这个过程中收取一定管理费
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讲投资性主体?
举个例子来说,信托公司A为投资性主体,A看好市场上一家有潜力的公司B,购买了B公司70%的股权,以达到使资本增值的目的,但不参与任何生产经营决策
表面上看A持有了B70%的股权,是B公司最大的股东,是不是应该适用成本法?
不是的,由于A的目的仅仅是通过B公司股价上涨以实现资本增值,而且不参与B公司的任何决策,所以对B不达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这种情况下,A应该将持有B的股权作为金融工具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②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分析:上面说明了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对其投资的公司进行成本法核算,那么投资性主体可以将哪些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或者采用成本法核算呢?
重点是“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合并报表”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例1,A风险投资机构为投资性主体,投资了一家新能源企业B,持有其80%股权,可以控制其生产经营决策
例2,A风险投资机构下设一家全资子公司C(100%持股),可以控制C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C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研、预测等为A公司选择市场上有发展潜力的公司
根据“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A仅可以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对B公司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即使达到控制)
以上内容在企业合并章节会展开重点探讨,在这理解即可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核算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分析:母公司对所有的子公司都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这句话是否正确?
不对。投资性主体仅将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以仅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金融工具准则处理(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除此之外,母公司应当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进行核算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分析:例,甲公司持有A公司80%股权且控制A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50%股权且控制B公司
这时,甲公司直接持有A公司80%股权,间接持有B公司40%(80%×50%)股权
甲控制A,A控制B,从而甲公司间接控制了B公司
所以,甲公司要将A和B公司都纳入合并范围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分析: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站的角度不同,所以核算的范围不同
合并报表是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母公司要把整个集团内能控制(直接和间接)的子公司都纳入合并范围
就像每个家族都只有一个首领(母公司),首领到年底要盘一下自己有总共统领多少人,首领规定,只要是跟我一个姓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孙子还是曾孙(直接或间接),都算进来,盘点完发现一共6个人(合并报表)
但就这个首领下的每个小家庭来说,在盘点人员的时候(个别报表),就只用考虑自己的老婆儿子女儿即可(直接控制)
所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成本法的具体会计核算(个别报表)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分析:前面已经讲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全忘了吧?当时是理解或者听明白了,但是一讲到后面或者做题的时候就全忘了,知道为啥吗?因为你没背,理解+记忆,重点是在理解后一定要背下来,专业阶段考察的是具体核算,如果只理解了没记下来,那肯定通不过考试)
这里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的意思是,不管是同一控制下还是非同一控制,在确定下初始投资成本之后,后续就一直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不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除非出现减值迹象
“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分析:集团在已经控制子公司的情况下,继续向其他小股东购买股权,进一步购买股权后的账面价值为:长投账面价值(成本法,一直按初始投资计量,不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影响)+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这里有一个问题,但考试一般不会涉及,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下,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是否区分少数股东是否为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
我的理解是,如果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与少数股权对应的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份额匹配(也就是购买的少数股权确实值这么多钱),那么可以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追加投资的成本,否则应按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作为追加投资的成本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投资方根据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分析: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母公司个别报表不做处理,但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需要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为什么啊?
因为口袋收到现金了啊,不做账想逃税啊?(当然符合条件的是免税的)
所以只有在应收和实际收到现金股利的时候,成本法下才做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但宣告分配股票股利是不做处理的,因为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发生变化(借利润分配,贷股本),不会影响母公司成本法核算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
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重点是第二段,举例,A公司控制B公司,按成本法核算,长投成本是70,享有B公司70%股权,B公司净资产是100
B公司净资产份额的70%是70,与A公司长投成本70吻合,不用提减值
如果B公司后来净资产份额变成了50,那50的70%是35,而A公司账面成本是70,说明A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权可能发生了减值
出现类似情况,那A公司应该按资产减值准则对B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分析:成本法个别报表下,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后续计量除了应收或收到现金股利、计提减值外,其他情况都不做处理
但权益法下不同,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自己账面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被投资单位盈利了,我就增加长投和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我就调整长投账面价值和所有者权益
我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就是实际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没有人对为啥控制选择成本法,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选择权益法感兴趣吗,有机会单独分析一下)
对被投资单位的初始及追加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除上述因素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投资方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后,对于取得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区别情况处理”
分析:权益法并没有区分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均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至于为什么,其实我也比较迷茫,但我觉得将来肯定会区分的,不管是国际准则还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比如用固定资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可以施加重大影响,那么就等于把固定资产卖了然后买对方的股权,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卖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听着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差不多是不是?
还是有差异的,权益法下在个别报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可能会有一个调整,因为权益法不合并报表,有差异只能体现在个别报表中
而非同一控制下在个别报表是不做调整的(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长投成本),在合并报表可能会形成商誉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是投资方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价值,这种情况下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商誉属于不可辨认资产)=被投资方拥有的所有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
先简单有个概念,合并章节还会详细讲
分析:意思就是说你付的钱比对方股权的市场价值要多,比如对方20%的公允价值是100元,但对方卖120,你觉得这个公司发展潜力大,于是支付了120
这个发展潜力其实就是公司的商誉,只不过商誉体现的是整个公司层面的品牌溢价或者是两家公司合并之后形成的协同价值
所以,商誉只在合并中体现在合并报表,权益法下由于只购买对方公司少数比例股份,也不合并报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商誉不单独确认,直接体现在个别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意思就是,如果你花多了,就那花的这些钱做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因为在你眼中,他就值这个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分析:如果花少了,那说明你赚了,多赚的钱放在营业外收入(跟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
比如对方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你花20买了对方30%股权,说明你赚了100*30%-20=10,这10一方面计入营业外收入,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因为你白赚了10元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初始成本)
贷:银行存款 2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调整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10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20,调整后的成本:20+10=30++
“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调整“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要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分析:权益法下,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享有的是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了多少净利润,投资单位在期末就会按应享有的份额做相应调整(成本法一直按初始成本计量)
比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可以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乙公司本期实现了100万净利润
(净利润最终会结转到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所以净利润的变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
所以,甲公司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20%
贷:投资收益 100×20%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分析:如果投资单位是非上市公司适用旧准则,被投资单位是上市公司适用新准则,不统一口径,就可能导致失去可比性(有些允许新旧并行),一般不出题或出个选择题,有印象即可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①被投资单位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是以其持有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
分析: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是按照自己账面上的数字(账面价值)来计算的
例,B公司一台设备账面价值200,剩余使用年限10年,无残值
B公司当期实现收入100,成本50,固定资产折旧费20(200/10)
B公司计算利润:100-50-20=30(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折旧费)
”而投资方在取得投资时,是以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投资成本的,取得投资后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代表的是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在未来期间通过经营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
分析: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享有的是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比如,甲公司购买乙公司10%股权,支付对价100万,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1200万,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900万
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100万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10%:1200×10%=120万>100万
说明乙公司占便宜了,要确认20万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100+20=12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
贷:银行存款 100
营业外收入 20
所以,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是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1200*10%)
”投资方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未来期间,在计算归属于投资方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时,应考虑被投资单位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进行调整”
分析:
比如,A公司持有B公司20%股权,可以对B施加重大影响
B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剩余使用年限10年,无残值,评估增值100
B公司当期实现收入100,成本50,折旧费20
B公司按账面价值计算利润:100-50-20=30
因为权益法下,投资单位享有的是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在A公司看来,B公司固定资产价值300元,每年计提折旧费30
A公司按公允价值计算B公司的利润:100-50-30=20
所以,在A公司看来,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使得B公司折旧费用少计了,导致利润多计了
所以,每年在计算B公司净利润时,要在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基础上,按比例调减评估增值造成的影响,直到增值因素消失:
[30-(300-200)/10]×20%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在确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
分析:选择题注意一下,确认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要考虑潜在表决权(优先股或者可转债等,金融工具章节讲解),我觉得是出于谨慎性考虑吧,影响本身无法量化,所以把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
但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时,不考虑这些潜在的影响,因为这些是可以量化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的
”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分析:重点是可累积,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有一部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而且当年没发放的可以累积到下一年,这说明这部分利润根本不属于投资方
因为可累积,其他投资者早晚会把这部分利润拿走,所以投资方在计算归属于自己的净利润时,不管被投资方有没有实际发放这部分股利,都应该扣除
如果是不可累积优先股,那当年没有宣告分配的优先股股利就不用扣除
“(3)对于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
分析:
什么叫未实现内部损益?
比如爸爸手里有一台电脑,成本1000,然后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妈妈,爸爸自己记账赚了500元
以上这种情况,爸爸真的赚了500元吗?
肯定不是,因为爸爸妈妈本身是一家人,钱只不过是从左手换到了右手,所以爸爸记账赚的500是虚增的,属于未实现内部损益,要抵消掉
如果妈妈把电脑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老王了,这时候就不用抵消了,因为爸爸妈妈和老王没关系,等于这个电脑出售给外人了,对于整个家庭来说真的赚钱了,所以不用再抵消
为什么要抵消未实现内部损益?
只要电脑还在家庭内部流转,就等于是拿自己钱买自己的东西,电脑可以从爸爸手中转移到妈妈手中,但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损益是虚的,如果不抵消,就会产生虚增的利润
比如,甲持有乙20%股权,适用权益法。甲和乙私下商量了一下,甲将成本为1万元的存货,以101万的价格出售给了乙,甲公司账面上怒赚了100万
因为甲持有乙20%股权,所以甲和“20%的乙是一个家庭”
甲赚的100万中,有20%的损益是从甲(左手)换到“20%乙”(右手)的过程中形成的,所以这部分是虚增的,要抵消掉
而其他80万等于卖给了持有乙公司80%股权的股东,甲和这些股东不是一家人,所以不用抵消
”构成业务的
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a.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不需要抵销”
分析:
什么叫业务?
简单来说,就是可以独立投入、加工、产出。比如一个公司,有人员、设备、原材料,可以独立核算收入成本,那么这个公司就属于一项业务(合并章节会详细讲解)
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适用权益法。乙公司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的100%股权出售给了甲,丙公司可以独立投入加工产出(构成一项业务)
这种就属于联营、合营企业(乙)向投资方(甲)出售业务(丙)
为什么不需要抵消?
我们说未实现内部损益要抵消,只有对独立第三方出售的时候,才能确认利润
但是业务不需要向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就可以独立产生利润,所以不属于未实现内部损益,自然不需要抵消
这时候,被投资方因出售业务实现的损益,投资方就可以正常按持股比例全额确认投资收益了,不再抵消
”b.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不需要抵销”
分析:
投出业务就是用业务去投资
比如,甲公司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构成业务)的100%股权,购买丙公司20%股权,可以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公允价值120万。丙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万
借:长投-丙 120
贷:长投-乙 100
投资收益 20(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
”c.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不需要抵销”
分析:
出售业务就是将业务卖掉
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权,适用权益法。甲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丙公司(构成业务)100%股权以120万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
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公允价值120万
借:银行存款 120
贷:长投-丙公司 100
投资收益 20(取得对价与业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不构成业务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应当分别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顺流交易是指投资方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
分析:不构成业务,就是不能独立的投入、加工处理、产出。比如一台固定资产,如果没有人员、原材料的投入,它就不会有产出,也就不能独立产生利润
因此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在转移固定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损益需要抵消掉
”a.对于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分析:还是用上面的例子
甲持有乙20%股权,适用权益法。甲和乙私下商量了一下,甲将成本为1万元的存货,以101万的价格出售给了乙,甲公司账面上怒赚了100万
因为甲持有乙20%股权,就等于甲和“20%的乙是一个家庭”
甲赚的100万中,有20%的损益是从甲(左手)换到“20%乙”(右手)过程中形成的,所以这部分是虚增的,要抵消掉
而其他80%的损益等于卖给了持有乙公司80%股权的股东,甲和这些股东不是一家人,所以不用抵消
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贷:库存商品 1
乙公司会计处理:
借:存货 101
贷:银行存款 101
甲公司利润中有20(100*20%)是未实现内部损益
乙公司存货价值101的存货中,有20是虚增的,所以要抵消掉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收入成本虚增了,要调整投资收益呢?应该调减收入成本啊
因为按收入准则规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就要按规定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如果因为未实现内部损益再调整收入成本就与收入准则冲突了
所以,因为这些未实现内部损益是由于投资形成的,所以对应调整与投资相关的损益科目-投资收益
存货也虚增了,但是存货在乙公司账上,甲公司调什么呢,那只能对应调整与投资相关的资产科目-长期股权投资
借:投资收益 20贷:长期股权投资 20
考试中解题技巧:
内部交易存货:先把未实现内部损益在利润基础上全部减去,然后实现(对外出售)多少,加回来多少
内部交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先把未实现内部损益在利润基础上全部减去,然后实现(提折旧)多少,加回来多少
”投资方因投出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而产生的损益中,应仅限于确认归属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方的部分
即在顺流交易中,投资方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分析:用上面的例子,内部交易形成了100万的利润,20%需要抵消掉,80%可以确认,因为80%属于其他股东,彼此没有关联关系,所以不需要抵消
”b.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比照上述顺流交易处理”
分析:不管是顺流还是逆流,都是从一个整体来看,只要是左手换右手,没有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那么归属于投资方的未实现内部损益都需要抵消掉
““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1、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分析:权益法下,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反映的是应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所以
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就要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宣告分配现金股利,被投资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利润分配减少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所以投资方要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如果宣告分配的是股票股利,那被投资方会计处理: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票
贷:股本
分配股票股利可以看作是公司先分给你利润,然后你用利润买公司股票
利润分配和股本都是所有者权益科目,内部一增一减没有导致总额发生变动,所以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动,仅在备查簿登记相关事项即可
““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1、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编制相反分录
分析:其他综合收益是所有者权益科目,用来核算不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有兴趣的可以看下过往文章
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是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所以,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要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例,甲持有乙20%股权(权益法),本期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涉及金融工具的会在后面讲解)增加10
乙公司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有20%是归属于甲的,因此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
贷:其他综合收益 2
“2、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部分处置导致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全部计入投资收益(但享有被投资方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除外)“
分析:不管是全部处置还是处置一部分,只要处置完后对被投资方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终止权益法),那么,在权益法核算期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全部都要转入投资收益
为什么呢?
因为其他综合收益一般是用来核算不能立刻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只有后续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才可以将其他综合收益转至投资收益
忘了的可以看下过往文章
例:(只讲其他综合收益,转换的处理后续讲解)
甲持有乙20%股权(权益法)。乙公司当年因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甲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
次年,甲公司因出售10%股权,导致对乙不再适用权益法,剩余股权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可以看作,先把持有乙公司的20%股权全部卖掉,然后又买了10%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下,对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的变动,投资方都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相应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所以,不管处置一部分还是全部处置,只要不再适用权益法了,那么在长投期间核算的所有者权益项目,要全部处置掉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按比例结转计入投资收益(但享有被投资方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除外)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或编制相反分录“
分析:如果处置一部分股权后仍然适用权益法,那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还是继续核算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把权益法下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部结转了,按出售的比例转出即可
“(但享有被投资方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除外)“
分析:不管是处置完是否继续适用权益法,准则规定有一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从始至终都不能结转至损益,所以这部分只能继续留在所有者权益中,不能转出(涉及金融工具、职工薪酬等,后续讲解)
“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化等
投资方持股比例减少(或被稀释)但仍采用权益法的示例:25%—20%。 此种情况下,投资方应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增资后的所有者权益×被稀释后持股比例20%-被投资单位增资前的所有者权益×被稀释前持股比例25%”
分析:
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或相反),投资方:
借:长投-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投资方:
借:长投-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③被投资单位进行利润分配,投资方:
借:应收股利
贷:长投-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就是被投资单位除①②③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方均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核算
被投资单位除①②③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一般有:
A、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资本性投入:
例,被投资单位接受母公司捐赠,这种属于权益性交易或资本性投入(指公司与股东之间非公允的交易,母公司向子公司捐钱,却没有交换任何资产,就属于公司与股东的权益性交易)
被投资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投资单位:
借:长投-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B、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负债章节讲解,先跳过)
C、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章节讲解,先跳过)
D、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化:
例,甲持有乙20%股权(权益法),乙净资产账面价值100万,乙公司其他股东向乙增资50万,导致甲公司持股比例降低为15%(仍然权益法)
甲现在持有乙公司净资产份额:150*15%=22.5
甲之前持有乙公司净资产份额:100*20%=20
乙:
借:银行存款 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甲:
借:长投-其他权益变动 2.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
其他股东增资之所以投资方会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是因为其他股东增资后,导致投资方在增资前后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
例,甲乙各持有丙公司50%股份,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60万
甲:30(权益法)
乙:30
甲乙协商后,乙增资30万,甲乙各持有1/3、2/3股权,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变为90万
此时:
甲:90×1/3=30(仍然权益法)
乙:90×2/3=60
甲在增资前后虽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保持不变,因此不做调整
如果增资前后因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导致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也发生变动,那么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
“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编制相反分录”
分析:
①权益法(25%)→权益法(10%),按处置比例将权益法期间确认的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
出售一部分后仍然是权益法核算,本质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按比例将相应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即可
为什么处置后要结转至投资收益呢?
投资收益是核算对外投资获得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处置、持有期间的收入或损失
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表明投资方也可以按比例获得相应收益,等于是把钱装进口袋了,这是通过投资获得的利得,所以按应享有的比例:
借:长投
贷:投资收益
除净利润(还有未实现内部损益)涉及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等发生变动时,投资方按相应的比例同时增加自己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等:
借:长投
贷:资本公积(或相反)
在真正处置之前,投资方享有的只是一定比例的权益,能卖多少钱谁也不清楚
只有处置收到钱后,才等于是把权益变成损益了,才能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借: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
②权益法(20%)→金融资产(5%或全部出售),将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全部结转至投资收益
因为股权类投资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性或非交易性金融资产(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都体现在公允价值中了,不再单独确认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等的变动
所以在长投转换为金融资产时,要把权益法下持有的相应比例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至投资收益
(也可以看作是先把长投全部卖掉,把权益法下持有的相应比例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至投资收益,然后再花钱买入少部分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五)投资方持股比例增加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投资方因增加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方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投资方应当按照新的持股比例对股权投资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在新增投资日,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大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于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如果新增投资成本小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于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份额,应按该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分析:重点是,在增资后仍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前提下:第一次确认长投时的调整金额和增资后确认长投时的调整金额要综合(加起来)考虑,以最终确定具体调整的金额
例,甲支付30万购买乙20%股权,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
甲:
借:长投 30
贷:银行存款 30
支付对价30>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20%=20,视作商誉10,不做调整
甲又支付10万购买乙10%股权,持股比例达到30%,仍然采用权益法核算。此时,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00万
借:长投 10
贷:银行存款 10
支付对价10<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0×10%=20,视作营业外收入10,需要调整
但第一次持股时确认了商誉10,第二次增资确认了负商誉(营业外收入)10,所以综合两次的调整金额10-10=0后,不做调整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资产之间核算方法的转换
“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
追加投资时
第一种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原股权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原股权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原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持有到出售有两种方式影响企业的利润(具体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①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处置利得或损失→投资收益
当企业持有被投资方的股权由金融资产变为长投权益法(由无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变为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核算时
等于是先终止”交易性金融资产”,然后开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之旅
或者说,先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卖掉,然后用卖掉的钱(公允价值)再加一些钱来买长期股权投资
所以转换日: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或小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相当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用投资收益核算)
因为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发生时已经计入当期损益,随着净利润结转至留存收益了,所以在处置的时候不用再考虑
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卖掉的钱)+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另外支付一部分钱购买增加的股权)
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处置利得或损失: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第二种情况: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对价公允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处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相反分录“
分析: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区别有三点:
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
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
净利润(利润表)在期末会结转至留存收益(所有者权益)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发生时已经计入当期损益,随着净利润结转至留存收益了,所以在处置的时候不用再考虑
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一直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躺着,所以在处置的时候,除了要把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外,还要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多一笔分录
即,
将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结转至留存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留存收益(或相反)
”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分析:权益法在初始确认长投的时候要考虑是否对初始成本进行调整,前面说过很多次,这就不详细讲了
“权益法转换为金融资产的核算(例,20%→5%):”
分析:
两点注意事项:
(1)股权类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所以不管是金融资产转长投还是长投转金融资产,涉及到金融资产的都要用公允价值计量
(2)只要处置长投,就要记着两点:
一是处置利得或损失(卖亏了还是赚了):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投资收益
二是长投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除不能结转至损益的除外,后面讲解)、资本公积要结转至投资收益
长投权益法转金融资产步骤:
(不用刻意去记,做题做多了就会有手感,所以一定要动手做题)
①确认处置15%长投股权投资的利得或损失:(卖亏了还是赚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5%)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相反分录)
②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金融资产计量后,被投资单位股权公允价值的变动都体现在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以权益法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都要转出(一个是金融资产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一个是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二者不是一个概念)
也可以理解为,先将长投全部卖掉(与之相关的科目-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都要结转掉),然后买入金融资产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③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核算。例,剩余长投的账面价值只有100,但这些股权的公允价值有120,也就是说股权升值了,所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剩余5%公允价值)(股权类金融资产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5%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相反分录)
”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例,5%→80%)”:
分析:可以理解为,先把金融资产处置掉,然后用卖掉的钱(公允价值)再加一些钱(新增对价公允价值)购买股权达到控制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5%公允价值+新增对价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
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成本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区别有三点:(金融工具章节讲解)
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
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
净利润(利润表)在期末会结转至留存收益(所有者权益)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发生时已经计入当期损益,随着净利润结转至留存收益了,所以在处置的时候不用再考虑
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一直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躺着,所以在处置的时候,除了要把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留存收益外,还要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多一笔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5%公允价值+新增对价公允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留存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相反)
银行存款(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
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留存收益(或相反)
”成本法转换为金融资产的核算(例,80%→5%)”:
分析:可以理解为先把长投卖掉,然后用卖的钱来买金融资产
成本法一直是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时,投资方个别报表是不做会计处理的,所以不存在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出的问题:
①处置长投:(卖亏了还是赚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相反分录)
②剩余股权转换为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剩余5%股权公允价值)(股权类金融资产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5%/80%)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相反分录)
“20%(权益法)→60%(成本法)”
分析:长投变长投,因为原来的20%还在,所以不能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等同样不能结转至投资收益:
借:长投(原20%长投账面价值+新增对价公允价值)
贷:长投
银行存款
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变长投,新长投的初始成本为”原5%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
而长投变长投,原20%长投要用账面价值呢?
之前说可以看作先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卖掉,然后用卖的钱来买长投,卖的钱就是公允价值,然后加上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
那现在为什么不能看作先把长投卖了再买呢?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始至终都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投的当天,如果公允价值不等于账面价值,那么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动,要做调整,调整后依然反映的是公允价值
而且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投后,这个科目就消失了,所以可以看作处置
但长投转长投之后,依然是长投,之前的长投还在,所以不能当作处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
所以只能沿用原20%长投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当作新长投的初始成本
此外,原20%长投由于没有处置,所以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也不能结转至投资收益,待60%的长投处置时,再按相应比例结转
“60%(成本法)→20%(权益法)”
分析:成本法下除了分配现金股利,其他情况是不做会计处理的
成本法转权益法后,长投账面价值反映的就是自权益法日开始持续计算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增值减值、抵消内部未实现损益等后的净资产)
但从成本法开始到权益法的这段时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的变动,投资方一直没有做调整
所以现在改为权益法后,要把之前没有确认的都追溯回来
①确认出售部分的损益(卖亏了还是卖赚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投(出售部分)
投资收益(或借方)
②结转
成本法下不确认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以不结转
③转换为权益法后,要从购买日开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调整增值减值、抵消未实现内部损益后的净资产,如果开始时没有评估增值减值等,那就是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属于以前年度的净利润,因为权责发生制不能计入当期,不能影响本期损益,所以计入期初留存收益,让他们去归属于以前年度
属于本期的净利润,按相应比例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留存收益是所有者权益科目,代表的是企业多年累积下来的净利润,是一个时点的概念;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代表的是本年度实现的经营成果,是一个时段的概念)
基础不好的看看以往文章:会计中的“音标”
借:长投
贷:留存收益(或相反)
投资收益(或相反)
④确认自购买日开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份额
借:长投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
资本公积(或相反)
⑤权益法初始确认的时候可能会对初始成本有调整,这个是易忘点,不要忘记
用剩余长投账面价值去和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去比较
如果是正商誉,不做调整
如果是负商誉:
借:长投
贷:留存收益
同样的理由,属于以前年度的损益,因为权责发生制不能计入当期,不能影响本期损益,所以计入期初留存收益,让他们去归属于以前年度
(如果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话,会影响当期损益,所以计入留存收益)
合营安排
分析:合营安排没有难理解的内容,而且与正常逻辑思维不冲突,考试涉及的也不多,对概念有印象能做出选择来就可
而且讲义上的例子也很多,不明白老师们为啥简单的内容举这么多例子帮助理解,复杂的内容就只说分录……
“(一)概念及合营安排的认定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的主要特征包括: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合营安排通过相关约定对各参与方予以约束
相关约定,是指据以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的一系列具有执行力的合约
在形式上,相关约定通常包括合营安排各参与方达成的合同安排,如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契约等,也包括对该安排构成约束的法律形式本身”
分析:各方的权力必须落实到纸面上,不能是口头约定
“也包括对该安排构成约束的法律形式本身”意思是法律规定了有些事你不能做或者必须做,不管你们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都不能触犯法律条款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不同于控制,共同控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实施,而控制由单一参与方实施“
分析:就是没有任何一方能单独说了算(如果有一方单独说了算,那就达成控制了),必须一致同意才能通过企业重大决策,可能有两方或者两方以上
“共同控制也不同于重大影响,享有重大影响的参与方只拥有参与安排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分析: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只有参与权(不衡量参与的程度),可以参与但是被投资单位不是必须听
投资方对合营企业不仅有参与权,而且有共同决定权,如果投资方一方不同意,这个方案就过不了
“2.共同控制及其判断原则“
分析:原则—先判断是否集体控制(排除单一控制),再判断是否共同控制(唯一组合控制),再判断控制的是不是相关活动(重大决策)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分析:强调控制是各方共有的,有共同控制权的各方一致同意后才能通过决策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
分析:判断是否共同控制:
①比如有10个股东,先看协议、合同等安排约定的是10个股东都同意才能决策,还是10个股东中,只要表决权占比超过多少比例就能决策
②决策的事情一定要是相关活动,不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食堂午饭的种类只有10个人都同意才能下决策,对这种事情的集体决策不叫共同控制
“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分析:相关活动一定是企业主要、重大事项,对这种事项的决策会重大影响股东的回报,不同类型企业的相关活动不一样
比如高新企业的研发活动是相关事项;快消行业的相关事项是采购和销售等
“(1)集体控制
①集体控制不是单独一方控制
②尽管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一定能够控制该安排,但集体控制下,集体控制该安排的组合指的是那些既能联合起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个或几个参与方组合“
分析:比如,甲乙丙丁各持有9%、20%、31%、40%戊公司股权,公司章程规定,相关活动超过70%的投票表决权通过才能决策
甲乙丙丁同时表决通过,肯定超过70%,但乙、丙加起来就超过70%了,其实甲乙是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活动的决策并不受影响
所以,共同控制方是乙和丁(既能联合起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个或几个参与方组合)
“③能够集体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组合很可能不止一个“
分析:甲乙丙各持有丁50%、25%、25%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相关活动超过75%的投票表决权通过才能决策
甲和乙、甲和丙,这两个组合都能集体控制丁,但如果要成为合营安排,章程中必须明确约定哪一组一致同意才能决策
否则,如果没有约定哪个固定组合一致同意才能对乙的相关活动做出决策,丁只能是甲乙丙的联营企业
“(2)相关活动的决策
存在共同控制时,有关合营安排相关活动的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经分享控制权的各方一致同意。一致同意的规定保证了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可以阻止其他参与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就相关活动单方面做出决策
“一致同意”中,并不要求其中一方必须具备主动提出议案的权力,只要具备对合营安排相关活动的所有重大决策予以否决的权力即可;也不需要该安排的每个参与方都一致同意,只要那些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意见一致,就可以达成一致同意“
分析:共同控制的一方不是必须有提案权,只要有一票否决权即可
“(3)争议解决机制
在分析合营安排的各方是否共同分享控制权时,要关注对于争议解决机制的安排。相关约定可能包括处理纠纷的条款,例如仲裁。这些条款可能允许具有共同控制的各参与方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分析:比如章程规定,必须由甲乙丙一致同意才能决策,但有一项议案甲乙丙各执一词,不能达成一致
公司还要继续运营,他们一直不同意也不是回事,所以发生这种特殊情况的时候,章程规定可以走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但这种争议解决机制并不妨碍判断甲乙丙是否对乙进行共同控制的事项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各方未就相关活动的重大决策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具备“一票通过权”或者潜在表决权等特殊权力,则需要仔细分析,很可能具有特殊权力的一方实质上具备控制权“
分析:要仔细根据合同条款判断,在各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存在一方可以单独决策,如果有,可能该方具备实质上的控制权,这样该方就应该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进行会计处理了
(4)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保护性权利是指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一项权利。保护性权利通常只能在合营安排发生根本性改变或某些例外情况发生时才能够行使,它既没有赋予其持有人对合营安排拥有权力,也不能阻止其他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拥有权力“
分析:比如,少数股东甲对企业的权利为,只有企业在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外发行权益工具、债务工具时,才有一票否决权
因为企业在正常经营范围外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是一种异常行为、比较少见,一旦发生可能会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所以给予其保护性权力
但企业多数行为是在正常经营范围内运营,少数股东对正常范围内的运营没有参与控制权,所以不影响其他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权力
“(5)一项安排的不同活动可能分别由不同的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主导
在不同阶段,一项安排可能发生不同的活动,从而导致不同参与方可能主导不同相关活动,或者共同主导所有相关活动
不同参与方分别主导不同相关活动时,相关的参与方需要分别评估自身是否拥有主导对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的权利,从而确定是否能够控制该项安排,而不是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该项安排“
分析:比如,甲乙丙是研发企业丁股东,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对于产品研发阶段的经营情况由甲乙共同主导,在研发完成后的销售等经营决策由丙主导
这时候,就要判断研发企业的相关活动是研发阶段还是销售阶段,从而判断是甲乙共同控制丁,还是丙单方控制丁
“4.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在合营安排的正常经营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来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
在实务中,主体可以从合营安排是否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为起点,判断一项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分析:可以简单的通过是否设立单独主体来判断为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单独主体不具备法人地位,但是可以独立核算投入产出:合伙企业等
(合伙企业不是法律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理解的去前面看下会计主体的知识点)
例,甲乙丙约定一起造车,相关活动由甲乙丙共同决策,甲造轮胎、乙造底盘、丙造其他,投入产出各自承担1/3
三方并未成立单独主体,所以只可能是共同经营
后续更新中……
总结:第一遍肯定懵,很正常,你在学习的过程中感觉杂乱无章,其实每个知识点都是有串联的,你要做就是把学过的知识点搭建框架然后固化在脑海中,包括公式、概念等等,达到不看书能把框架复述出来的目的
例如,对于以上知识点,你要在脑海中复述:
一、联营企业的定义
1、定义中涉及重大影响,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2、合并日如何判断
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以现金取得长投的成本确定依据
2、通过发行权益证券取得的成本确定依据
3、通过投资者投入取得的长投成本确定依据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长投的成本确定依据
……
在以上的回忆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细小知识点,例如”发行权益证券的佣金和手续费不计入长投成本,而是冲减发行溢价的资本公积”等等
只有达到这种程度,做题时候才会随时提取你想要的知识点,而不是看题都见过,答案能看懂,但做题连第一步都不知道怎么下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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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不意味只学重点章就能通过考试,因为这几章会结合其他章一起考察,其他章节是考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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