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间,*ST安控(证券代码:300370)公告称,4月4日公司收到了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3〕2号),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ST安控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金额为540.58万元、应收深圳标盛金额为1080.97万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万元、308.91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的规定。此外,*ST安控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告知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亿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另外,2021年4月23日,*ST安控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万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万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最终,监管机构拟决定对*ST安控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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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300370)| 股票索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受损股民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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