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音
、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掉LED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二、德豪润达虚增2018年度利润,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合计虚增2018年度利润3458557611.77元,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证监会决定:(一)对德豪润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冬雷、王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其他负责人员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其他负责人员王建国、郝亚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存在参与虚假陈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陈述而未明确表示反对,以及其他应当负有责任的情形,也要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快报》记者获悉,德豪润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部分案件已在诉讼中,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抱团取暖”维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