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辉丰股份,证券代码:00249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 号)。证监会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2018年4月23日,辉丰股份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明,辉丰股份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辉丰股份 2016 年年报、2017 年一季报、2017 年半年报、2017 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辉丰股份 2016 年年报、2017 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辉丰股份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12月24日。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辉丰股份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20日之间买入辉丰股份(002496)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提交材料: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