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约车司机加价未果拒载”事件

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日网传“网约车司机加价未果拒载”事件开展调查。经查,涉事驾驶员赵某某在未取得“双证”资格的情况下,2023年4月29日晚,驾驶违法营运车辆从聚合平台的花某某公司线上违规接单,临时加价与乘客发生争执后拒载;花某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存在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上述驾驶员和网络平台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一、根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员赵某某处以3万元罚款;

二、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聚合平台的花某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景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上述非法营运典型案例,向全市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通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获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对该车及驾驶员采取无市场秩序和乘客合法权益。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日

本期编辑: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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