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季,上市公司天雷频繁,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控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广大股民苦不堪言,枉自承受巨大损失。近期也有很多股民朋友给我留言咨询,想知道在发现自己遭受到虚假陈述侵害时,可怎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此,我结合自己的多年诉讼经验,就股票诉讼索赔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做了一个简单梳理,仅供大家参考。也欢迎大家就股票投资中的诉讼索赔事宜与我交流。
一、虚假陈述具体指什么?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2、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3、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根据客观表现可分为部分遗漏和全部遗漏。
4、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二、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
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该股票,并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这里的投资者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认购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三、哪些主体可以成为被告?
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
(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证券承销商;
(四)证券上市推荐人;
(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
(七)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
四、:什么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前置程序?
所谓前置程序,是指投资人在以遭受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要提交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简单来讲,就是起诉索赔时被告必须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在先。
五、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多久?从何时计算?
3年。超过3年诉讼时效将不能再索赔。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及时行权,千万不要措施索赔良机。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分别是: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3、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六、证监会调查时间要多久?
实践中,调查时间没有硬性时限规定,主要是取决于涉案事实的复杂程度和调查难易程度,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年甚至更久。
七、证监会调查后会有什么样的程序?
证监会经过调查,倘若发现上市公司确有违法事实,将根据相关法规拟对其进行处罚,证监会会向上市公司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在经过陈述、申辩或听证后,证监会最终发布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证监会调查程序才完全结束。当然,不排除少数情况下经调查上市公司没有违法违规事实,调查终止。
八:一旦上市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是否可以立即起诉索赔?
在证监会公布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九、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
不是,也可自行起诉。但是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专业性强,涉案人数广,程序复杂,通常情况下要到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十一、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简而言
第一,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股民损失,只要符合条件股民是可以完全主张索赔的,这是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在我国已经有十余年的司法实践,已经积累了很多成功判例,大量股民都通过诉讼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所以,股民在遭遇虚假陈述侵害时候,应当大胆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行权,避免错过维权最佳时机。
接受委托前将诉讼风险全部告知股民,股民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诉讼。
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十四、参加诉讼索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公证件及复印件;
下就需要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股民可就近前往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费用在100元左右。
2、该股票的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复印件;
3、投资者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信息表格复印件;
4、你的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卡号、开户行),用于执行回款的收款;
※打印对账单的注意事项
(1)应当包括股东姓名、证券账号、对账期间、买卖时间、股票名称(或代码)、成交数量、成交价格、佣金、印花税、发生金额等信息。因每个证券公司的对账单格式不尽相同,但只要有上面的基本信息即可。
(2)有些证券公司可以打印单只股票的对账单,有些则只能打印全部股票的对账单,两者都可,前一种最为适宜,但不管哪种都应当把打印日期库存未卖出的股票信息打印出来。
(3)每一页对账单都要盖营业部的业务章。
(4)因打印对账单经常要打印跨年的股票交易情况,而证券公司的系统一般要等收市以后即交易日15点以后才能打印跨年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可咨询证券公司后再安排时间去打印。
不需要自己出庭。接受委托后,起诉、开庭、执行都是由律
十六、诉讼索赔需要哪些费用?
1.诉讼费。股民作为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结案后根据判决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额返还,多数情况下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可根据诉请金额计算出。
收取费用。
3.必要办案经费。
十七、损失如何计算?
很多额。最高院司法解释对损失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三)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分两种情况:
1.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
投资差额损失=(买入证券平均价格—卖出证券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证券数量
2. 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证券
投资差额损失=(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从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基准日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投资者所持证券数量
基准日的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按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