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圣股份(002742)索赔的原因及条件分析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2019年3月对三圣股份立案调查, 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三圣股份与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峰健康)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亿元,已达到临时披露标准,而三圣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1、对关联交易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
2018年5月至12月,三圣股份经由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三圣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对财务报表的虚假记载情况
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预付账款等方式虚增净利润258.40万元。
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预付账款等方式虚增净利润574.62万元。
注: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投资建议或者索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