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维权这件事情说得再详细一点:
各位股民:股市赔偿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不一样,这类案件有些类似“集体诉讼”的性质,维权起诉不再遥不可及,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很低廉。
为什么这么说呢,听我分析完这类案件的五个特点,你就懂了。
第
第二,股民要准备的证据材料简单。根据以懂收集证据而造成诉讼困难。
同行代为递交,进一步为股民节约成本。”
第五,“集体行动”胜算大。该类案件一般为同意接受方案,这意味着股民和解原则的统一。如:被诉的公司经过协商,同意赔偿股民诉求的80%,那全体股民都能得到该比例的赔偿,胜诉可能性提高。当然,如果有股民不愿接受,也可以脱离开独立在进行协商或者诉讼,不需要捆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