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老爷子除了经典的几部电视剧电影以外,最让大家熟知的就是那张“葛优躺”的表情包了吧。前段时间,因某家保健品公司擅用“葛优躺”照片来谋取利益,葛优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22万元。近日,有媒体曝出,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葛优对其在影视作品中的角色形象享有肖像权,该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肖像图片并涉嫌商业使用,判令赔偿葛优经济损失6000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2000元,也就是总共8000元的赔偿。
虽然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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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索赔22万元的百分之四计算的话,那在打官司前,葛优就要
当时这家叫作康力士的公司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这样的:
一、康力士公司虽然发布了涉案文章,但使用的大多系从网络上下载的剧照形象,葛优躺是2016年网络热词,一般社会公众看到此形象多会联想到我爱我家而不会认为葛优是康力士公司的代言人;
二、康力士公司及时删除了配有葛优肖像的文章,主观过错小;
三、葛优躺主要是来源于我爱我家中计春生的角色定位,康力士公司使用涉案图片更多的意图是蹭热点话题。没有主观恶意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作为商业代言。
大家怎么看他们的辩解理由?
当然啦,葛老爷子本身就不缺钱,打这个官司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但是仔细一想,犯错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点。
对方利用葛优的身份去宣传产品,牟利了这么多钱,结果到最后只赔了8000块,简直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啊。那我以后开个店,随便放一个明星的脸上去做宣传,最后也只要赔几千块而已,那些贪便宜的老板们何乐而不为呢?
你觉得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