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案调查:*ST红相(300427)、易事特(300376)信披违法违规被调查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包括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红相”或“红相股份”)、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其中*ST红相、易事特或涉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交大昂立系因年报未按时披露。
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或“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一、*ST红相(300427):三年财报差错更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ST红相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3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此之前,公司2023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公司发现2019年-2021年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2023年5月12日ST龙净(600388)、易事特(300376)公告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二、易事特(300376):公司及大股东实控人被立案 易事特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先生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18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1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先生立案。
此前易事特公司曾收到警示函,2022年10月26日,易事特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广东证监局认定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易事特2019年对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但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导致2019年多计贸易业务收入5.6亿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14.5%,截至目前,公司未进行差错更正。
.57%和18.53%。
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