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金花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

金花股份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


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金花股份股民索赔案已开庭结束,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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