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1日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获悉,当日投服中心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开始执行,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康美药业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投资者名单及金额,将现金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再转至各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最终分配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全体投资者共获赔现金约9.765亿元,股票约1.41亿股,信托收益权份额约7070万份。债权金额50万以下的投资者共51730人,占比约99.41%。
11月12日,广州中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因原告代表人投服中心、原告投资者及各被告均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于近日生效。11月26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开始执行。关于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投资者债权,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将以现金、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等方式予以清偿。
业内人士评价,自2021年4月26日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以来,仅不到8个月时间,在司法机关、投保机构等各方努力下,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结案,广大投资者以“默示加入”的方式实实在在拿到了赔偿款,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相较于域外集团诉讼动辄数年的漫长过程,在无先例可循且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交叉的复杂情况下,新《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首次实践可谓高效,更对资本市场严重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栏目主编:张杨 文字编辑:张杨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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