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告不可信 音频: 进度条 00:00 05:27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最近,江阳区澄溪口几个烟摊贴着“公积金提现”的小广告,引起了市民焦伟(化名)的注意。
焦伟说:“我在烟摊上面看到有提题的。”
焦伟说,他前不久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当时,他询问过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找人代办,得到的答复是不可以。现在,这几个烟摊却贴着“公积金提现”的小广告,焦伟怀疑其中有问题:“我常年在外地上班,我在泸州买了房子以后,说提公积金,都必须要本人来办,还要带身份证,结婚证来,他这个说法是可以代办,怕不可能哦,是不是骗子的哦。”
接到反映以后,记者到江阳区澄溪口一带进行查看。在铅店街路口处,的确有两个烟摊张贴着“公积金提现”的小广告。其中一位摊主告诉记者,这个小广告并不是他张贴的。记者:“谁贴的?”烟摊老板:“不知道哪儿来的人,就让我帮他贴着,给我二十块钱一个月,不给钱谁帮他贴?”
而附近一家餐饮店的老板则告诉记者:“是做贷款业务的人贴的,以前我也是做贷款的,有这个业务。帮人家提公积金,具体操作不知道,反正会收很多钱。比如你提十万,大约要给几万元。所以有一些着急用钱的人就提公积金,比如你提五万、十万,就会收一两万的手续费,那些人会帮你操作。”
记者:“你这里是不是可以办公积金提现?”对方:“可以。”记者:“这种怎么操作?”对方:“我们有办法、渠道。”记者:“违规吗?”对方:“肯定不违规,专门用二手房过户的方式来提取。你能看见我们过户,还要让你本人去签字。十天左右。”记者:“你们是小贷公司吗?”对方:“没有,我们是专门做公积金的。”记者:“手续费呢?”对方:“十万左右收取30%。”
这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符合规定吗?对此,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姓杨的副主任说,住房公积金的存缴职工购买二手房后,的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过,工作人员会严格审查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是没有购买住房,但通过不真实、甚至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就属于违规提取,职工本人不仅会遭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姓杨的副主任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针对二手房频繁过户等可能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一直在加强监管。“中介代办,高额利润这种,正好是我们打击的对象,我们有个电子检测的功能,对同一套房屋,频繁过户和频繁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们有量的累计。比如一套房屋,在一年内,有两三次过户,肯定就是我们的关注对象。一旦发现背后是中介,这就是我们打击的对象。 ”
而对于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去年底,有一个文件,规范委托他人代提公积金的一个文件,提取要么是本人,要么委托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来提取,要么委托配偶,持结婚证,要么委托他人,就要公证,从来没有委托中介机构来代为提取的。”
这位姓杨的副主任还说,目前,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住房公积的相关信息。
这种张贴小广告,声称可以代办公积金提现的行为是违法的,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当然如果出现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我们提醒大家,如果您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按规定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料和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