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022-03-0214:39:0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职工离职提取公积金,有两种情形:
窗口办理提供材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身份证。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条件:账户封存两年以上,且两年内无本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提取条件:账户封存半年以上,且半年内无本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注:如果外地新工作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通过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请根据自身户籍情况,选择提取方式。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