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远未结束。2021年3月13日,广东榕泰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广东榕泰及其15名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1500万元的高额罚款。

这是2投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财务造假等多项行为违法,广东榕泰拟遭高额处罚

广东榕泰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主营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的公司,于200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广东榕泰”,股票代码600589。

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3日,广东榕泰收到广东证监局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经查明,广东榕泰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包括四方面: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两则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广东榕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郑创佳、职工监事朱少鹏、董事林伟雄、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光等14名有责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处最高160万元最低20万元罚款,以上拟处罚款累计1500万元。

peibao1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二、广东榕泰何以成为首个“吃螃蟹的人”?

广东榕泰之所以成为A股首例超60万罚单落地的接收者,还要从我国《证券法》的沿革和新《证券法》的实施讲起。

我国《证券法》于1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改变了20多年来证券市场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但不可否认的是,广东榕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同样占据着关键地位,广东榕泰由此成为首例A股适用新证券法裁量标准被预处罚的违法责任主体。

索赔宝”证券维权团队认为:“此次累计超千万的罚单落地,不光对广东榕泰及其有关责任人,对于证券市场的其他发行主体来讲,都能起到切实的警示作用。”据广东榕泰相关财报显示,该公司董事长杨宝生2019年的税前薪酬为30万元,330万元的罚款相当于其11年的薪酬,而其余高管的罚金额度同样远高于他们的年薪。新《证券法》下,除了遭受巨额罚款外,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时期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不仅要不断推进注册制改革、加强退市机制的落地实施、推进集体代表诉讼制度,其中的关键一环还在于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有效降低证券欺诈发行的比率,及时清理“害群之马”,才能有效推动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业绩预计亏损,受损股民可待正式行处罚决定下发后参与诉讼索赔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o1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待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即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长办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业绩预亏、预领高额罚单、股民索赔开启,广东榕泰的“春天”似乎还很远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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