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根据ST中安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49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76亿元(另有两名原告已撤诉,撤诉金额为48.35万元)。

ST中安表示,因本次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ST中安遭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在2019年5月30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ST中安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海金融法院对两名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ST中安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判决ST中安应当支付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判决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ST中安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号“”(: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业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的准确数值,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发生变化,导致预计的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记者 李彦


ST中安被索赔5.76亿元,中介机构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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