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间,鹏欣资源600490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8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PENGXIN CONGO COBALT ORE TRADE CENTER SARLU(中文名: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约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PCTC以交割单日期最近的伦敦金属交易所金属铜结算价为基准,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1CENT销售酸溶铜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2019年2月25日,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据此,证监局拟决定对鹏欣资源及何寅、楼定波、储越江、李学才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回顾本案,2021年9月28日鹏欣资源公告称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本次公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这次调查的结果,不过暂时还不是最终结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证监局进一步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后,受损股民将有机会通过起诉向鹏欣资源及相关责任人员索赔。可以确定为:
在2019.2.25到2021.9.27之间曾买入鹏欣资源600490股票,且在2021.9.27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或者
在2019.2.25到2019.4.24之间曾买入鹏欣资源600490股票,且在2019.4.24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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