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鹏欣资源索赔案法院已选取示范案件,投资者可以继续索赔
2021年12月23日,鹏欣资源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前于2021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登记索赔。针对鹏欣资源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本所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案件,已有案件被选为示范判决案件,还未加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加入。
28日至2021年9月27日买入鹏欣资源(600490)股票,并在2021年9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挽回损失。
按照索赔新规,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投资者可以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加入诉讼索赔,您需要提供:1、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香溢融通、金正大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损投资者可立即加入索赔队伍,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将不会得到赔付。即使后期该股股价上涨,受损投资者所持股份抛售获利,仍然不影响本次索赔、判赔与获赔。从索赔的法理角度看(理论上),投资者可以获得“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