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于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具备诉讼索赔的法律基础。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鹏欣资源于2021年9月26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同年12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12月2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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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600490)股民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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