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于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具备诉讼索赔的法律基础。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鹏欣资源于2021年9月26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同年12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12月2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另
微博搜索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