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广大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二十五期节目:《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应满足什么条件?中签未缴款会有什么后果?》
全面注册制下,新股网上申购上限与投资者的类别并没有关系。具体来说,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便可以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才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需要说明的是,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则无法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沪市不得超过9999.95万股,深市不得超过99999.95万股。
如果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那么交易所将按照每5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如果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那么主承销商将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500股新股。
此外,网上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不需要缴纳申购资金。在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但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从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到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即按个自然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市场有风险 · 投资须谨慎来源:上交所投教
免责声明:投资者不应将本资讯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不应以本资讯取代自己的判断,上海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平台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