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索赔案收到法院开庭传票,索赔条件提示

海越能源(600387)股民索赔案收到法院开庭传票,索赔条件提示

资者诉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越能源,证券代码:600387)证券虚假陈述案将于11月15日开庭审理。

该案件起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 号]。经查明,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海越能源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该案前期已获终审胜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获赔概率较大。

成功案例:

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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