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卖出1.3万股,卖出金额142.47万元。根据公司公告,短线交易所获收益为5566.37元,已上缴公司,且刘某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将上交至公司。
公司时任董事张金楼的配偶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张金楼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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