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索赔征集中

№.1 可索赔区间

中毅达(600610)索赔条件:

(1)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7年6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6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3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3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2 最新消息

2022年8月13日,中毅达发布《202告方主动撤诉16件;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458件,判决赔付金额约为1455.36万元;庭外和解2件,和解金额为44792.05元;处于审理中的案件32件,涉及起诉金额为.41万元。

2021年度报告披露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收到因虚假陈述引起赔偿的案件18件:处于审理中的案件18件,涉及起诉金额为300.09万元。

索赔案件,上海金融法院选取了示范案例先行审理。据悉近期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本案三年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2月底到期,距离2022年12月仅剩2个月左右的时间。

现我所正在征集中毅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中毅达(60061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股民一审胜诉,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索赔继续征集中。

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抚顺特钢、亚太药业、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中毅达(600610)索赔案股民一审胜诉,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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