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因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自2023年1月28日起对公司进审查,于2023年9月1日确定其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后续管理人将与该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推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及其他各项重整事宜。截至目前,破产重整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虽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但破产重整方案是否能被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是否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是否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还面临着投资者的索赔。
2021年12月31日,富控互动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富控互动违法事实如下: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证监会认为,富控互动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