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603665)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8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康隆达(60366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10月26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隆达 603665)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5号)。
违规始末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记载,康隆达(603665)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张间芳涉嫌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
2019年5月26日,张间芳与周宁、黄逸峰等签订《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内容涉及康隆达股票发行、控制权转让等,且在合作方终止合作前处于实际履约状态,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康隆达应根据规定及时公告。但张间芳未及时告知康隆达《合作备忘录》签订情况,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
二、康隆达涉嫌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
专网通信业务系隋田力方主导的自循环业务,产品未真实销售,无终端运用。康隆达作为出资生产型企业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其控股孙公司签订对应材料采购合同并预付全部或大部分采购款,隋田力方则控制业务上下游企业,通过设置较长的采购、销售周期以及不断签订新的设备购销和材料采购合同,维持业务循环,实现对康隆达的资金占用。
张间芳认为,康隆达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是平台业务,没 有技术价值,反而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对上市公司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2021年5月6日,张间芳、周宁、黄逸峰等签订《终止合作基础协议》等,约定以202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全面终止专网通信业务。
截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逾期预付账款金额、存货金额、易恒网际合并商誉等总额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事件,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及时公告。但康隆达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及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相关风险直至2021年8月2日康隆达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才予以公开披露。
陈卫丽作为康隆达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识别,导致康隆达。
索赔征集
现我所正在征集康隆达(603665)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8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