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603613)在12月26日晚间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同日,因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均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实际上,今年8月,国联股份因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已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今年4月27日,国联股份曾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更正公告,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会计差错更正后,调减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0.84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2.06%;调减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19.3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4.75%;调减2022年三季度营业收入210.4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83.35%。

在上交所要求国联股份核实并披露前期会计处理是否构成重大会计差错后,5月16日

会计差错更正后法确认收入。

国联股份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判断,凡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国联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1月25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公司股票且受损的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

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公号“”(: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立案告知书、警示函同日下发 投资者诉国联股份虚假陈述案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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