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19日消息,中泰化学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报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冯斌先生,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他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生产管理部部长,氯碱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米东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综合部部长、工程研究院常务副总院长,工程研究院总工程师、党总支书记,生产运行部部长,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运营总监,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

现任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截至公告日,冯斌先生持有中泰化学股份60,000股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中泰化学:冯斌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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