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一、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辰先生、赵永禄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二、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辰先生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会议以赞成票8票,
五、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冯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详细内容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详细内容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4年3月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