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公告称,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以及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此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海越能源已于2022年11月12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网()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附:投资人索赔挽损步骤第一步:在网()登记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挽损条件。第二步:到投资人所属证券营业部准备如下资料:1、股票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1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完整的交易记录下载打印。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括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打印。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3、索赔区间最后一天闭市后持股数,即2021年4月29日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前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在东方财富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海越能源索赔:已有投资者胜诉,适格投资者仍可申请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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