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涉嫌违规情况

2022年11月22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海越能源违法事实如下:

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4年修正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关于索赔条件

园集团(60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6)、三圣股份(002742)、中安消(600654)、天翔环境(300362)、升达林业(0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2113)、圣莱达(002473)、金亚科技(300028)、山西三维(山西路桥,000755)、武汉凡谷(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


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索赔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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