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立即关注01因信披违规再被出具警示函

6月5日晚间,ST海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ST海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4月底,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ST海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越能源、铜川汇能鑫、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ST海越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4.6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化工品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

02股民索赔取得二审胜诉

3年6月6日,海越能源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海越能源被认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法院此前在一审中就已判决投资者胜诉,公司提起上诉,但海越能源多次被证监会处罚,法院认为海越能源违规事实存在且清晰,在二审过程中再次判决投资者胜诉,需向受损股民赔付损失,根据二审即终审的原则,意味着股民索赔成功率大大提高。

03股民可索赔区间

。目前海越能源索赔时效不足一年,因前期需要准备相关手续和材料,所以建议适格股民早日报名参与索赔,尽早拿回投资损失。

END

-关注股民索赔宝

-获取更多索赔资讯-


海越能源证券虚假陈述案二审胜诉,股民索赔成功率大大提高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