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发出了年报问询函在审查证通电子2023年年度报告中,监管机构关注到公司非标审计意见、会计差错更正、销售集中度、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以及未决诉讼与预计负债等多个问题,并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

至2023年12月31日一直体现为其他应收款,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也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全部收回,因此对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此外,公司还需说明销售集中度的提高、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合理性、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以及未决诉讼案件的预计负债计提等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证通电子在2024年6月3日前对上述问题提供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相关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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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问询ST证通(002197.SZ)年报,关注非标审计意见及其他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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