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广西能源(60031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20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广西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2019年广西能源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永盛石化、桂盛能源、恒润筑邦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海能)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广西能源2019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