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索赔
威龙股份(603779、ST威龙)索赔专题
索赔背景:
2019年11月22日,威龙股份(603779 、ST威龙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珍海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系违规担保…
暂定索赔条件:
2019年11月21日收盘前买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索赔登记: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维权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 “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填写相关股票损失情况,参加股票索赔维权征集,维护合法权益。索赔方式百度搜索股盾网,即可查询了解。投资者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后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完整的交易记录下载打印。
2、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最高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对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