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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拟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拟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特别是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增加一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同时,考虑到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决定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且这次对《退市意见》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情形时的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因此,删除原来有关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具体情形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终止上市例外情形、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的规定。后续工作中,证券交易所将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明确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标准、程序等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二是对新老划断作出安排。新规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新规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新规定。

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内在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下一步工作中,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贯彻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于就《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我会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

  中国证监会

2018年3月2日

近期又有一个股票退市了,大A真会玩……

那,如果你不幸持有了退市的股票,会怎样呢?

严格退市制度 业内:利于进一步优化股市结构

  日前,欣泰电气(300372.SZ)被深交所强制退市,A股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正逐渐加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已有两家上市公司确定将强制退市,而去年全年仅为一家。暂停上市方面,涉及的公司数量也极有可能达到6家,创近年新高。

有业内专家表示,监管层此举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预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问题股被强制退市。与此同时,退市制度的贯彻也会对正在排队的拟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如此一来,股市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退市有望常态化

  随着近年拟IPO、IPO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亟需与之匹配的退市制度,确保“珍珠”的整体质量。需要看到,过去在退市尚未成常态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应退而未退的上市公司长年徘徊于市场边缘,不但无益于A股的健康发展,对投资者的权益亦是损害。为了回归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初衷,监管层一系列改革正在密集推进,退市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

  在2012年、2014年A股市场先后进行了两轮退市制度改革,其中,2014年证监会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业界称为“最强退市制度”。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丰富了“主动退市”概念和新增了“强制退市”的两种情形,即明确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和欺诈发行退市的原则标准。

经过一段时间酝酿期,2017年证券市场退市和暂停上市力度明显加大。证监会公开表态称,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出资本市场。

据最新数据显示,强监管已初见成效,只今年上半年就有*ST新都和欣泰电气两家公司先后被强制退市。相较之下,2016年全年只有博元投资一家被强制终止上市。

  另外,年内暂停上市公司或达6家,包括*ST钒钛、*ST建峰、*ST宁通B 、*ST昆机、*ST吉恩5家被交易所暂停上市,以及极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ST烯碳,数量创下近年来新高,此前几年各年暂停上市公司家数均保持在1~4家。

  不少财经界人士表示,在监管坚持零容忍,IPO日趋常态化的同时,A股退市也有望常态化。

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

无论新兴市场还是成熟市场,通过严格的退市制度实现股票供求均衡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退市制度对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有重大意义。

  深交所指出,强制退市制度可以将一些“跟不上”、“走不动”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淘汰出市场;主动退市制度则赋予了公司自主选择是否维持上市地位的权利。退市制度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从而降低市场投资风险,所以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也是加强投资者保护的有力举措。

“虽然当前退市制度改革相比之前有很大突破,但要真正对造假行为产生威慑作用,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在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欣泰电气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造假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显然,这也正是监管层的改革推进方向,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两会期间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修改和完善退市标准。尽管新标准尚未面世,但是综合各种因素考虑,严格退市条件,提高退市比率和加强执法力度都是题中的应有之义。

  可以预见,随着退市制度逐步健全,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未来A股市场将强化有进有出,激活存优汰劣的机能。我国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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