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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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603517
01哪些人可以索赔在2024年8月16日之前购买绝味食品(603517)股票,并在2024年8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绝味食品(603517)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02案情介绍/进展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绝味食品,603517)在2024年8月1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7),具有二十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长期研究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现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领域的中小投资者索赔维权,曾经办理京天利、海润光伏、安硕信息、大智慧、方正证券、保千里、山东墨龙、尔康制药、万家文化、超华科技等众多股票索赔案件,为大量股民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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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