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绝味食品,603517)在2024年8月1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关于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为何在证监会决定立案近两个月后才收到《立案告知书》,公司在公告中并未详细说明,最终结果需等待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绝味食品(603517)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24年8月16日之前购买绝味食品(603517)股票,并在2024年8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绝味食品(603517)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绝味食品(603517)成立于2005年4月15日,是中国休闲卤制食品行业领先企业绝味鸭脖是普通民众对其最熟悉的认知,绝味采取“一个市场、一个生产基地、一条配送链”的生产经营模式,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31个省级市场,2017年,绝味开始启动新加坡等东南亚市场,跨出海外战略第一步。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